回城里去的。
但这一待,就是一个星期。
这一个星期的时间里,她算是让家里彻底成为了全村羡慕嫉妒的对象。
她给家里购置了很多家电,电视,洗衣机,热水器,沙发,茶几等,全部购置了一遍。
给阿爸阿妈换了新手机。
给多玛买了一辆摩托车。
瑞玛他们这些年纪小的,或是买电话手表,或是买滑板车。
让他们成为了同龄人羡慕的对象。
除此外,她还给阿爸阿妈,在银行里面存了一笔五十万的巨款,让阿爸阿妈随便花随便用。
这一通操作下来,全村人谁不说她诺玛斯丽晴有孝心,有出息。
都感慨诺玛斯家族是祖坟冒青烟了,所以才出了她这么一个好闺女。
全村的夸赞,让她们家昂头挺胸,也让她很有成就感。
可夜深人静之时,诺玛斯丽晴又不由自主的感到了空虚。
她现在已经很有钱了,各合资公司已经陆续成立,各大工厂也都在紧锣密鼓的建设当中,作为合资公司的股东之一,她不仅可以享受股份分红,还可以额外领取一笔,三百万的年薪。
这是董事会对她的信任与器重。
只要她好好干,她以后赚到的钱只会更多。
应当说,她想要出人头地,让家人过上好日子的愿望,基本上已经达成了。
她一直都没把自己的私生活,放在自己的未来规划,未来考量之内,可这次哑巴和胡颖莎的事情,让她不得不开始正视起来。
以她现在的身份地位,想找个男人携手一生,是很容易的事情。
可想来想去,似乎,除了哑巴之外,其他男人,并没有人,能让她产生结婚的念头。
起初,她还有些赌气。
可一个星期的时间过去,气性消了不少,对哑巴的思念却是丝毫未减。
难道,自己真的喜欢上他了吗?
诺玛斯丽晴经常在问自己这个问题。
她想努力找出哑巴的缺点,以证明,自己其实并不喜欢他,没了他也无所谓。
哑巴的缺点当然是有的,呆板,木讷,有时候还呆呆傻傻的,不怎么讲究,不是很爱干净。
如果要罗列出他身上的缺点,诺玛斯丽晴可以列出一堆来。
可他是哑巴啊。
光是凭借这一点,似乎,那么多的缺点,好像也可以无视了。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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