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操作等情况。
然后是间接责任,虽然未直接参与事件或事故,但是其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的履行不当,导致事件或事故发生的责任人的责任。
看相关人员是否履行了应尽的职责,是否存在管理上的漏洞或疏忽。
然后是连带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多个责任主体可能因共同的行为或决策导致事件或事故的发生。
等于只要你是相关方,责任就跟你有关系。
最后是监管责任,实在找不到人负责了,那就是对事件或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或领导的责任。
这是真找不到人负责了,所以事故完全是偶发性的,那就是监管责任,相关领域的部门中,负责该业务中层干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然后政府这边的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这就要看事故大小和后面的博弈了。
这整个流程走下来,不可能走到最后了,发现无人负责,实在不行,还有临时工呢。
至于终身制的责任追究,这个是所有领导最怕的玩意,特别是主要领导们。
因为中层干部和分管领导,可能这辈子或很长时间内都在这一个单位不动,真责任追究,他们跑不了。
但是主要领导,不管是部门的,还是政府的,一般都是几年一换。
他们任上签过的字、批复的项目、建设的工程,一旦他们离开这个岗位,就跟他没有关系了。
就以桥为例,一般情况下,那怕质量再差,也不会建好几年就出事的。
一般情况下,要不是超过了安全冗余,要不是超过了设计寿命,前者概率很小,后者时间很长。
一般出事都在很多年后,要不已经高升或调整,要不干脆退休了。
这个时候再出事,就跟人家没有关系了。
借用领导的话:“我签过的字多了,我总不能每签一个字,都得全部去核实一遍,要不我干脆别签字了,所以的事都是集体决议。”
但是一旦真的出台终身制的责任追究,那么所有的领导,在签字之前,都要考虑一下得失,至少不敢那么大胆了。
“上面真的会出台这样的政策吗?这样的话,正常的工作,有的人也不敢签字负责了。”洪友方是组织部的,自然对这种事非常敏感,怀疑地问道。
实际上这样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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