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的巷子深处,李鑫正在自己租来的小院里踱步。
近来他春风得意,走路都带风。
从前那个在集市上替人代写书信、赚几文铜钱过活的穷酸书生,如今已然脱胎换骨。
他换了新的青衫,脚下踩的是绸面鞋,腰间挂了一块成色不错的玉佩——青璃送他的。
院角的书案上摊着他这些日子“写”出的文章,辞藻华美,句句锦绣,拿去给城中几位老先生过目,个个都捻须赞叹,说此子才气冲天,今科必中。
李鑫将这些赞誉受得心安理得。
他站在书案前,负着手,望着纸上的墨迹,嘴角噙着笑,心里头翻来覆去只有一个念头:我果然是有大才的。从前穷困潦倒,不过是没有遇见青璃之前,无人赏识罢了。
如今有了仙女相助,那些文章便从我的脑子里冒出来了,一字一句,皆是我自己腹中的锦绣。
仙女不过是……不过是开了那扇门,门里头的东西,可全是我自己的。
至于那些金银、那些吃穿用度、那些被青璃引来的“福运”——李鑫觉得那更是理所应当。
仙女倾心于他,自然要捧着供着,这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么?他这般人才,连天上的仙人都倾慕,区区一个状元,还不是信手拈来?
他甚至已经开始盘算,等考中了状元,要在京城哪条街上置宅子,往后见着那些从前看不起他的同窗,该摆出什么姿态才显得大度又矜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