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都是归广大业主的,这个是法律规定的,可以去查相关的资料。很明显,法律法规都是有具体规定。其次,物业和业主的关系是雇佣和被雇佣关系,物业是业主雇佣过来的。按道理来说,物业应该是服务者,这两年可能因为有一些街道,有一些村居委会,把一些原本属于他们的工作交给物业去负责经手,之后可能有些物业就认为自己相当于身份转变了,是管理者了,这是完全错误的,所以在这一点我希望要认清身份,不能本末倒置,这还是在我们这种小区,如果在帝都一些小区?敢这么搞?估摸着早就负法律责任了。其次,针对这些喷泉之类的维修费用,我们说的都不算啊,我知道小区有很多专业的,所以为了打消大家的顾虑,物业应该邀请专业的团队、或者把相关的所有的票据收据都公示,公示无误,我认为才可行,要不然我认为是不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