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没再把油门踩到底。
晚风从车窗灌进来,带着水库的水汽和青草香,他哼着不成调的歌,觉得这趟被“抛弃”的旅程,不仅不亏,反而像捡着了宝。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丁程宇就从床上弹了起来。
以往这个点他还在梦里跟周公飙车,今儿却精神得像打了鸡血——翻箱倒柜把衣柜搅得底朝天,终于找出件熨得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衬衫,领口还特意系了个规整的温莎结。
配了条靛蓝色的修身牛仔裤,衬得腿又直又长。
对着镜子抓头发时更是精益求精,发胶按了三泵,梳子梳了十遍,直到额前的碎发服服帖帖斜斜搭着,才对着镜子里的人挑了挑眉,嘴角勾起一抹自认为帅炸的笑——这打扮,比在酒吧蹦迪时的花衬衫惹眼多了,保准能让林溪那丫头眼前一亮。
跑车在晨光里滑过带露的公路,引擎声都放轻了,像怕惊扰了山间的晨雾。
丁程宇特意绕去镇上的早点摊,买了两笼刚出笼的鲜肉包子,热气腾腾的白雾透过塑料袋往上冒,混着他身上那点淡淡的雪松香水味,竟揉出种奇妙的烟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