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一定非常近,甚至他还能溜进了警局的证物室,从中拿走了这两枚老式的手榴弹。唯一能够满足所有这些条件的藏身之处,就只有弗兰克那辆车的后备箱。他当时一定是趁着混乱,躲进了弗兰克那辆老式流星的后备箱,然后抵达了警局,在丽兹离开警局的时候,跟着她找到了她的住处。
阿登纳现在身上穿的衣服,是一套战壕风衣,加上一件西装裤,一双大码的圆头皮鞋。这个打扮放在其他地方,可能会引人注目,但在橡木市完全不会,得益于几个月前一部风靡全市的,私家侦探主题的剧集的爆火,现在橡木市内所有的私家侦探事务所,甚至一些不需要穿制服的警探,大部分人基本上都是这个打扮。乃至有些普通市民,只要身材不差,偶尔也会这么穿。所以穿着这套衣服出入警局,实在是太寻常不过了。而且当时警局在忙着处理法布隆谋杀案的细节,以及应对蜂拥而来的记者,所以对于人员的管理也就没有平时那么严格,这种情况下,以阿登纳的身手,混进警局实在是太容易不过了。
“你身上这套衣服的主人呢?”
“在你们警局地下停车场的垃圾桶里睡大觉,放心,我只是打晕了他。还好他是个爱吃甜甜圈的胖子,不然衣服可能还真不够大。”
“是罗伯特。”
丽兹看了弗兰克一眼,后者根据阿登纳的说辞,猜到了被打晕的那个人是谁,是副局长罗伯特,这个家伙是个优秀的警察,唯一的缺点就是嗜好甜食,尤其是甜甜圈,他的女儿是橡木市警局的警督,为了罗伯特的健康,从几个月之前就开始禁止他吃甜甜圈这一类的东西,不过罗伯特总是会找机会躲开自己的女儿,跑到没人的地方偷吃东西,地下停车场就是罗伯特经常出现的地方,弗兰克碰到过几次,这一次罗伯特估计是在吃东西的时候,看到了从弗兰克车后备箱出来的阿登纳,或者是阿登纳先发现的对方,然后就被阿登纳打晕,扔进了垃圾箱里。
(橡木市的警局警阶由小到大排列,为警员<警探<警长<警督<警监<副高级警监<高级警监<副局长<局长或??警务专员。弗兰克和丽兹虽然名义上被称为警探,但实际上两人都有远超警长的资格,不过丽兹对晋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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