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民的安全考虑,不是我们不努力。”
“然后,将重点放在牛郎俱乐部和风俗业的问题上,强调这是一起反社会案件,一切都是牛郎的问题,是牛郎俱乐部把真野松子逼进了绝路,特别是揭露牛郎俱乐部的种种黑幕和背后与暴力团勾结的问题,淡化报复社会倾向……”
“第三,重点宣传特命系在此案中的功绩,尤其是上杉宗雪的关键表现,让国民意识到我等为守护国民所付出的巨大努力……之前一百多人两公里的追逐战可以适当缩短篇幅,注重描述凶手的穷凶极恶和杀人如麻。”
“明白!”现场所有人全部应是。
“组对部近期要重点清理盘查歌舞伎町的所有男公关招待关系店铺关系暴力团,我们已经从内阁取得了许可。”渡边英二开始分配任务:“歌舞伎町一直到新年假期结束,全部停业。”
“是!”组对部部长起身。
“公安警察重点侦查极左翼组织、涉恐涉外部分和涉及到底下人口贩卖、风俗业介绍的利益链条。”
“明白!”公安部部长起身。
“刑事部此次案件损失巨大……但也必须提起劲来,协助侦查,尤其是类似的案件,真的不能再在东京都发生了!”
“嗨咿!”内村刑事部长起身:“我会责成杉下右京一课长去办的!”
“嗯,很好。”渡边英二稍微顿了一下:“现在还有一个问题。”
众人沉默,他们都知道怎么回事。
“关于此案中,警察公然现场杀人的问题。”渡边英二严肃地点头:“关于伊达开枪的问题,这个好处理,就说他没有对人也进行了必要的警告。”
根据日本《警察官職務執行法》第七条的规定,警察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使用武器:
逮捕重大现行犯:为逮捕犯有死刑、无期徒刑或三年以上惩役/监禁的现行犯(或合理怀疑其犯罪),且对方抵抗、逃跑或有人协助其抵抗/逃跑时,可在必要限度内使用武器。
防止重大危害:为防止他人生命或身体遭受重大危害,或制止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且紧急情况下无其他手段时,可使用武器。
和切舍御免一样,日本警察通常需先鸣枪示警,若无效方可瞄准非致命部位,对方依然拒绝服从并暴力反抗,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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