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来到镜子前,驻足许久。
这才是我。
我不该拖着那副残破的躯壳,窝囊地死去。
我应该用现在这副躯体,拉着那些来杀我的人一起陪葬,然后这么体面地告别人世。
收拾好心情,我走出浴室,来到沙发边,拿起打火机和烟,熟练地掏出一支点上。
随后,我大步流星走向车库,开走了一辆面包车。
既然要死,还能死得如此体面,我理当从容些。
车子驶入渐浓的夜色,我握着方向盘,叼着烟,为我自己挑选着落幕的地点。
在郊外转悠了半天,最终,车子停在一栋废弃大楼前。
这里,是凌锋毙命的地方。
他并非我所杀,但孟国华既然要用他的死来做文章,我认了也罢,反正这个罪名我也洗刷不掉。
或许我变成鬼,还能在这里看到凌锋。
我想他应该会嘲笑我,笑我死得比他还要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