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手吗?林夏也不乏恶趣味的想着,他现在是座在一匹白色的战马上,身上穿着的是远东的商人带来的名贵丝衣,同样也是一身的白色,远远看去,白衣胜雪,如俗世翩翩佳公子一样,简直是那些少女怀春美梦中才会出现的白马王子的形象。
不过林夏对琉克将自己打扮成这个样子却是十分的不理解,按照琉克的话说,这样才能显示出贵族的风采来,不过从自己这具身体的前主人所传承下来的零碎记忆中却知道,自己这具身体的主人,其实对黑色和蓝色是十分偏爱的,这白色的衣服穿在自己的身上,虽然看起来是光彩照人,不过林夏却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似的。
在经过了一天的远行之后,在商道里,这个小小的团队扎下了自己的营地,远处都是那些商人们各自扎下的营地,这条商道十分的繁忙,尤其是在蛮荒大草原不能通行的情况下,简直就成了连接东西大陆贸易的生命线,即使是到了晚上,也可以看见有赶时间的商人在赶夜路前进。
“没想到竟然会有这么繁华啊!”林夏站在自己的帐篷外,看着远处那一堆堆的篝火,和天空中的繁星交相辉映,不禁赞叹着道。
“是啊!这商道在蛮荒大草原出事后一直都这么繁忙呢!”琉克接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