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穆雷桑,被奇才在第30位选中。
范埃克塞尔喜欢投三分球,有点魔球打法的意思,未来人送外号「疯子」。等肖途进了联盟,人们会发现他比范埃克塞尔疯多了。
不用等NBA的三分线缩短,他就会投起来没完。
选秀大会结束后,立即有记者采访肖途,问他被森林狼选中的感想。
肖途笑道:「我觉得还行吧,就是明尼苏达的冬天有点冷。如果我去那里生活,冬天出门时得多穿点。那里何止是有点冷,他感觉自己要像琼恩-雪诺一样去当守夜人了。
他加盟森林狼后,打算把《权力的游戏》的主题曲《MainTitle》写出来,当做自己在季后赛出场时的BGM。
如果球队不交易他,以后他就是「北境之王」!
记者问:「森林狼是一支弱旅,你认为这会对你的职业生涯产生影响吗?」
「不会,我认为有我的球队会立即崛起,无论我去哪里。如果我在森林狼成为明星,应该可以获得狼王之类的外号,挺好听的。」肖途轻松地说。
他不只是想到了外号,还有蝴蝶效应。
森林狼未来不可能选中加内特了,没有顺位那么高的选秀权。将来森林狼如果想要续约肖途,必须开出溢价长约,否则他不会答应。
这支球队真的极具挑战性,阵容一塌糊涂。
除了媒体说的两个白人内线球员朗利和莱特纳,肖途在森林狼就没有认识的人了。
那两个人都没有出新秀期呢,朗利的身板不错,却是联盟最慢的球员之一,走著打球。莱特纳有一些实力,但性格不好,是新闻报导过的。
他在另外两个世界太顺了,这一次属于是地狱开局。
肖途感觉自己的个人能力再强,也不可能在新秀赛季就带领森林狼夺冠。这支破队1989年加入NBA以来,还没有打进过季后赛呢。
如果他将来拿超级高薪,球队就没钱续约二当家了,有球星也留不住。
肖途想想都觉得刺激,如果他带领森林狼夺冠,获得的评价一定高得惊人。要是他建立王朝,那他的口碑一定完胜乔丹。
他不怕输球,在森林狼打球他能找到乐趣。在其他世界他总是赢,组明星队欺负人,输几次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现在更喜欢挑战性,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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