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身上还有阴气吗?”
“你的魂魄能在灵脉的冲刷下保持不散,可见其意志之坚定,经历过这三日的淬炼,你的灵魂已经真正的重生了。”
姜九笙伸手,看着自己白皙的手掌心,心念一动,一股灵力凝聚于掌心之上。
她自己清楚,之前她能驱动身体的修为,是因为自己于这具身体极为契合。
但今日的感觉完全不同,这身体仿佛就是她自己的。
她收回灵气,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问那老妖:“我如今的魂魄是何模样?”
“就是一大美人的模样,与你肉体的模样并不相同,往后可不能随意暴露你魂魄的样貌。”
姜九笙有些失望,还以为淬炼魂魄后,能让她的魂魄与肉体变成真正的一个人。
“放心,也不是谁都能看出你这双重身份的。而且你如今魂魄已经完全蜕变,往后多加修炼比就是了。”
姜九笙握紧拳头,对自己更有信心了。
才过去三天,她也不着急了,在药园子里逛了一圈,又要了几株草药回去。
老妖又给她做了一顿饭,吃饱喝足,她便要离开了。
“前辈怎么称呼?若是将来我大仇得报,能否来此地寻你,一起了却余生?”
姜九笙喜欢这里。
不仅是因为这里灵气浓郁,还因为这里与世无争,真正的世外桃源。
当初鹿族的那块领地看起来是好,可是与这里相比,就显得格外庸俗粗鄙。
“我名鹤桐,已经许多年没有叫过我的名字了,你要来与我作伴,我欢迎之至,但最好是你完全无牵挂之时。”
姜九笙点头,她若是将来有命在,一定会来履行约定的。
“我要走了,鹤桐前辈要多保重。”
老妖笑了起来,“看来你也发现了,我寿命将至,活不长了。”
“您这等修为,又有如此多的草药,一定能活得很久很久。”
“我已经活太久了,再活下去也无意义,死不死的对我来说无甚差别。”
姜九笙拜别他,记住这个位置,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若无深仇大恨,她愿意留在这里,与他一起晨起看日出,种田浇水,发发呆,过与世无争的日子。”
才出大阵,姜九笙看到闫振雷气喘吁吁地趴在地上,身后还有一群野猪。
眼看野猪群就要朝他压过去,姜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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