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冲到了跟前。
巨大的狼头猛地凑过来。
团子尾巴摇得像个开了最大档位的螺旋桨,带起的风把地上的尘土都卷了起来。
它献宝似的把嘴里的东西往江夜靴子上一吐,然后昂着脑袋。
“当啷”一声脆响。
一块巴掌大小、通体血红的玉佩掉在了满是尘土的地上。
阳光下,那玉佩流转着温润的光泽,即便沾染了些许污泥,也难掩其贵气逼人。
沈秉钧下意识地扫了一眼,整个人瞬间如遭雷击。
“这……这是……”
他顾不得手上的烫伤,猛地扑过去,死死盯着玉佩上面的纹路。
五爪金龙盘旋,中间刻着一个苍劲有力的“赵”字。
“蟠龙血玉!”沈秉钧的声音尖锐得变了调,“这是赵王的随身玉佩!见玉如见王,这是他号令三军的信物啊!”
这块玉佩在大宣朝的份量,仅次于皇帝的玉玺。
赵王起兵造反,便是以此玉为号,不知多少人为了这块石头抢破了头。
团子见江夜没反应,急得用大脑袋拱了拱江夜的大腿,又用爪子扒拉了一下那块玉佩,示意主人赶紧看。
江夜低头,嫌弃地看了一眼那沾满狼口水和泥土的玉佩。
“脏死了。”
他皱着眉,抬脚就像踢垃圾一样,把那块象征着无上权力的蟠龙血玉踢到了一边。
“啪嗒。”
玉佩滚了几圈,最后停在一滩干涸的马血旁。
沈秉钧:“……”
团子:“……”
“以后别什么垃圾都往回捡,也不嫌膈应。”江夜没好气地伸出手,对着团子的脑门就是一记清脆的脑瓜崩,“去,找个地方把自己洗干净再过来,一身味儿。”
团子原本竖得高高的耳朵瞬间耷拉了下来。
这可是它在那个穿金甲的胖子尸体上扒拉半天才找到的最亮晶晶的东西!
“呜……”
团子发出一声呜咽,用那种控诉负心汉的眼神看了江夜一眼,然后垂头丧气地夹着尾巴,一步三回头地往河边蹭去。
沈秉钧僵硬地转过脖子,看着那块孤零零躺在血泊边的玉佩,感觉自己的世界观再次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那是无数野心家梦寐以求的权柄啊!
就这么……被踢开了?
还被嫌弃脏?
沈秉钧抬头看向江夜,只见这位女婿脸上云淡风轻。
这一刻,沈秉钧突然悟了。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所谓的王权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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