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高官下到地方吏员,无不吃拿卡要罔顾宪章,他们贪腐一点又怎么了?
这对大明而言,无疑是极其不利的。
只是太子标能有这般见识,李骜不由多看了他一眼。
看起来这个太子标当真是没有传闻中那般简单,什么温文尔雅、仁慈宽厚,不过都是表象罢了。
一个能压得诸王不敢抬头的当朝太子,一个经手洪武三大血案的国之储君,又岂会是什么良善之辈?
“那咱们就先聊聊贪腐一事,如何才能够有效惩治贪腐!”
李骜开口确定主题,有效进行反腐。
老朱顿时就来了兴趣,他也很想听听,李骜能够说出什么良策。
“反腐反腐,首当其冲,那就是采用严刑峻法,重典惩治贪腐,这方面舅爷已经做得很好了!”
何止是很好啊,简直就是丧心病狂啊!
老朱为了惩治贪官污吏,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剥皮实草这些酷刑也就罢了,后面他更是亲自编写《大诰》,也就是整理这近期审判贪腐方面的重大案件,以诰文的形式向全国发布,告诫官吏们,不要重蹈覆辙。
此外,老朱还开启了“民纠官”的先河,在铁腕反腐的同时,还鼓励民间反腐,在《大诰》中明确规定:今后布政司、府、州、县在职的官员,赋闲的官员,若胆敢“操纵词讼、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结官府,危害州里”,当地贤良方正、豪杰之士可以将这些人抓起来,绑送京城(南京)。如有人胆敢中途拦截,则枭首示众。
在此之前,在封建王朝几千年的历史中,都是官府随意抓捕、捆绑老百姓,而赋予百姓直接捉拿贪官污吏的权力,还真是前所未有,闻所未闻,足见老朱反腐的决心。
所以这第一条,其实没什么好说的,因为老朱已经做得很棒了,远超先前历代帝王。
“不过重典治贪,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要让官员知道,写进大明律令里面。”
李骜看向老朱,郑重告诫道:“大明律令必须针对官员的贪腐行径做出明确划分,方可量罪定刑,也可让官员明确他们贪腐受贿的下场,这样一来他们心里面有杆秤,自然不敢堂而皇之地贪腐了。”
“大明律令得把贪腐条律掰开了、揉碎了写——贪十两银子该打多少板子,吞百石粮食该流放何处,让官员心里都有杆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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