漉的青石板路,向着城外驶去。
……
城西,贫民窟街角。
车队行驶到一半时,沈晚清突然开口:
“停车。”
陆淮锦正闭目养神,闻言睁开眼,顺着她的目光看向窗外:“怎么,还有未了的事?”
“还有一个故人,得去道个别。”沈晚清的声音很冷,透着一股子彻底了断的决绝。
宋副官将车停在了路边。
这里是海城最脏乱的贫民窟入口,也是乞丐和流浪狗的聚集地。
在路边的泔水桶旁,一个衣衫褴褛、断了一条腿的男人正趴在泥水里,和一条野狗抢夺半个发霉的馒头。
那男人头发蓬乱如鸡窝,脸上满是污垢和脓疮,身上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恶臭。他的左腿呈现出一种诡异的扭曲,只能像虫子一样在地上蠕动。
“滚开!这是我的!我是留洋博士……我是沈家大少爷……”
男人一边挥舞着枯瘦的手臂驱赶野狗,一边含糊不清地嘶吼着,神情疯癫。
正是沈志远 。
曾经那个意气风发、穿着高定西装、戴着金丝眼镜的“才子”,如今活得连条狗都不如。
沈晚清隔着车窗,静静地看着这一幕。
前世,她被关在柴房里,也是这样跟老鼠抢食,而沈志远却搂着沈雨柔,站在高处嘲笑她的狼狈。
天道好轮回。
似乎是察觉到了注视,正在啃馒头的沈志远突然抬起头。
透过雨幕,他看到了一辆停在路边的黑色豪华轿车。
车窗半降。
露出一张清冷绝美、高贵不可侵犯的脸。
那是……沈晚清?
沈志远浑浊的眼珠子猛地一凸。手中的馒头掉在泥水里。
“晚……晚清?”
他像是被雷劈了一样,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向着轿车爬去,“晚清!是你吗?我是志远啊!我是你丈夫啊!”
“救救我……晚清救救我……我知道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
他一边爬,一边哭嚎,那声音凄厉得像鬼哭狼嚎,“带我走吧!我可以给你当狗!别把我丢在这儿……沈雨柔那个贱人卷了最后一点钱跑了……晚清……”
他伸出那双满是黑泥的手,试图去够那辆代表着权势与富贵的车。
然而,车窗在他面前,缓缓升起。
那张美丽的脸上,从始至终都没有一丝波澜,甚至连恨意都没有。
只有无视。
那种看路边一堆垃圾一样的无视。
“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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