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这京城漩涡,单凭一个驸马的虚衔,攀着明珠公主这根高枝,终究是镜花水月,靠不住的。
那顶软饭王的帽子,戴着不舒服,更戴不了一世。
大丈夫立于天地,若无安身立命之本,何谈其他?
更遑论那南阳侯府,如同跗骨之蛆,日夜噬咬着他的心。
欲报此仇,必先利其器,强其身。
这几日,江烨反复思忖,如何才能在这盘根错节的京城棋局中,觅得一线生机,壮大己身。
入仕为官?
驸马之身,便是天然的屏障,圣上再开明,也不会允一个帝婿染指朝堂核心,此路已绝。
投身行伍?
南阳侯便是以赫赫军功起家,如今在军中树大根深,门生故吏遍布。
江烨若贸然踏入,无异于稚羊入狼穴,自寻死路。
科举取士?
江烨自嘲一笑。
吟风弄月,作几首应景诗词尚可。
若论经邦济世的策论文章,他腹中那点墨水,恐怕连糊墙都嫌稀薄。
圣贤书,可不是光会平平仄仄就能读通的。
思来想去,千条路,万条道,竟只剩下一途。
求财。
士农工商,商贾之地位,向来不高。
无他,徒有阿堵物,却无权柄傍身,不过是待宰的肥羊。
但江烨不同,他是云裳公主的驸马,天潢贵胄,天然便立于权势的门槛之内。
倘若能再手握富可敌国的财力,那在这长安城中,他说话的份量,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什么生意?”
顾德全揣着袖子,小心翼翼地觑着江烨的神色,心中暗自嘀咕,莫非这位爷连八千两雪花银都瞧不上眼?
这胃口,未免也太大了些。
江烨却不答,慢条斯理地举起面前的酒杯,杯中琥珀色的酒液微微晃荡。
他看也未看,手腕一斜,竟将那酒缓缓倾倒于地。
“你这归鹤楼中,引以为傲的佳酿,便是此物——女儿红?”他声线平淡。
顾德全看得心都在滴血。
这一杯酒价值不菲,平日里他都舍不得多饮,只敢偷偷抿上几口解馋。
江烨就这么倒了,简直是暴殄天物!
“正是!”
顾德全连忙道,“小人这女儿红,乃是绍兴老窖所酿,选用上等糯米,以古法秘制。入窖十八载,开坛香飘十里。其色如琥珀,其香醇厚绵长,入口柔顺,回味悠长。莫说寻常百姓,便是宫里的贵人,尝过之后亦是赞不绝口,称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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