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皮痒。”
虽然嘴上这么说。
但张金凤看着手下这些弟兄的眼神,却比以前柔和多了。
以前那是把兄弟们当炮灰,现在是当战友。
这其中的区别,张金凤心里门儿清。
陈墨远远地看着这一幕。
这就是改造。
一种润物细无声的、从骨子里的改造。
这八百人里,成分太复杂了。
有农民,有猎户,有学生,有像张金凤这样的兵油子,甚至还有像二妮那样的流民。
但在这地底下,在那盏昏黄的马灯下,他们正在被一种看不见的东西,慢慢地熔铸在一起。
那种东西叫信仰。
或者更朴素一点,叫——为了活得像个人。
林晚坐在角落里,手里拿着一块细纱布,正在给一支莫辛纳甘步枪做最后的保养。
那是她的枪。
枪管上的烤蓝已经磨损了一些,露出了银白色的金属本色。
那是经常使用的痕迹。
她擦得很专注。
每一个死角,每一条膛线,都不放过。
沈清芷走了过来,手里端着两个黑瓷碗,碗里盛着稀得能照见人影的小米汤。
“歇会儿吧。”
沈清芷把碗放在林晚身边的弹药箱上,自己也找了个空弹药箱坐下。
“这枪都被你擦脱皮了。”
林晚停下手中的动作,接过碗,吹了吹热气。
“清芷姐。”
林晚喊了一声。
这两个女人,一个是山里长大的猎户女,一个是重庆的交际花特工。
本来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现在却成了这地道里最亲密的姐妹。
“怎么了?”沈清芷撩了一下耳边的碎发。
“你说……”林晚看着手里那碗清汤,“咱们真的能守住这秋收吗?”
外面的庄稼已经黄了。
高粱穗子沉甸甸地垂下来,玉米棒子也鼓了起来。
那是粮食。
也是鬼子眼里的肥肉。
“能。”
沈清芷回答得很干脆。
她从口袋里摸出那枚珍珠胸针,在手里把玩着。
“你看那个男人。”
她用下巴指了指远处正在和王成商量战术的陈墨。
“他从来不做没把握的事。哪怕是在绝境里,他也总能找到那条唯一的路。”
“而且……”
沈清芷的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
“现在的我们,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
“心齐了。”
沈清芷把胸针别回衣领上。
夜深了。
陈墨走出了地道。
三官庙的土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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