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聂家和柳家的人马,就属他们来得最多——三辆吉普,十四号人,浩浩荡荡。
可真让李青云上心的,反而是那两支人最少的队伍:一支三人,一支四人。
尤其是那四个家伙,让他心头一紧。清一色百式冲锋枪不说,背上还用布条裹着长条状的东西,轮廓分明,显然是刀剑一类的冷兵器。
气息隐匿,动作沉稳,透着一股子阴鸷劲儿——八成是小鬼子。
至于那三个,不用猜也知道是北极熊那边来的。两个金发,一个光头,块头一个比一个壮,浑身腱子肉鼓得像铁疙瘩,手上拎的全是AK47突击步枪。
李青云一时也懵了:我什么时候招惹过这群红毛大狗熊?
想不通就不费劲了。
当敌人推进到一百二十米时,他抄起一把56半,果断开火——第一枪,专挑那四个小鬼子下手。
“砰砰砰——!”
一梭子泼出去,四个鬼子当场扑街,连同其中一个金毛壮汉,以及两个疑似聂家或柳家的杂鱼,统统撂倒在地。
可这一枪也彻底捅了马蜂窝。
刹那间,枪声炸裂,子弹跟雨点一样朝他倾泻而来。
要不是身下这块巨石够硬够厚——长宽高全超四米,厚度两三米起步——换块普通石头,早被轰成渣了。
他选这地方伏击,图的就是这份安全感。这种级别的轻武器,根本奈何不了它。
李青云精神高度集中,双眼紧盯敌方动向。
终于,接连不断的爆炸声响起——那十枚充当标记的M14防步兵地雷,被踩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