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灯照影我独行,长夜漫漫想你到失魂……
痴心入梦我空守,真心烫着却没人疼……
花开一刹花落一刹,我爱的人早已散进人潮里……
酒杯见底泪成河,我的苦,你从来听不懂。”
“嗷呜——!”
李青云哼着带点浪劲儿的小调,穿行在密林间,冷不丁两声狼嗥劈开山风,直窜耳膜。
“嘿,好家伙,三爷刚开嗓,你们倒抢着当和声?”
今儿他可没兴致跟狼群较真——家里狼皮堆得快顶梁了,再打纯属白费子弹;狼肉又柴又膻,嚼着费牙,不如先养着,等那三年饥荒年景到了,再痛痛快快收拾它们。
他沿着山路两侧的矮灌木缓步前行,忽见一串脚印闯进眼帘:掌面宽厚,前头拖着五道细长爪痕,呈椭圆状,形似熊迹,只是尺寸小了一圈。
“啧,说啥来啥,果真是狗獾那帮土霸王。”李青云咧嘴嘀咕,“幸亏昨儿山里飘了层薄雪,不然这痕迹早被落叶盖得严严实实。”
他循印而行,果然在灌木底下扒拉出个黑黢黢的地洞——十成十是獾子老巢。
照常理,得寻湿柴点火,拿浓烟把它们呛出来。
可李青云刚直起腰准备去捡柴,手就往脑门一拍:傻啊!自己揣着精神力这把“万能钥匙”,还撅着屁股捡柴火?
意念一沉,精神力如探针般钻进洞底——洞内共十一头成年狗獾,另挤着六只刚断奶的幼崽,毛茸茸缩作一团。
狗獾这玩意儿,天生爱打洞,半辈子泡在地下,算不上群居,也不合伙围猎,一家子各干各的,只在窝里抱团取暖。
一窝里通常两到三只母獾能下崽;粮草丰足时,母獾们争着抱窝;要是碰上荒年,干脆集体歇产。
眼前这窝,肥膘厚实、幼崽壮实,分明日子过得挺滋润。李青云二话不说,挑出六只油光水滑的成年公獾收进空间——个个膀大腰圆,少说二十斤往上,在獾群里绝对称得上“扛鼎猛汉”。
他转身离开灌木丛,继续晃悠在山坳里,脚步反倒放得更慢了,像是故意在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