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申请的‘优先权日’。”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宽限十二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六个月。就算头一回被驳了,优先权也不打折扣。”
“再看第三条‘独立性原则’:各国批不批专利、撤不撤商标,各管各的。甲国批了,乙国照样能拒;一项专利在丙国有效,丁国照常可以判它无效——全凭本国法律说了算,谁也别想替别人审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