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这是啥?”狗蛋试探着问。
程咬金拿袖子擦了擦油手。他翻开册子。
“这是老子写的自传。老子这半辈子,也算经历过大风大浪。等以后老了,拿出来给孙子看。”
狗蛋凑过去看了一眼。
上面写着歪歪扭扭的几个字。
“贞观X年。老子今天又烤糊了十串腰子。有个穿白衣服的丫头片子,天天来偷吃老子的烤玉米。”
狗蛋嘴角抽搐了一下。这字迹,跟李世民的日记一模一样。
“大叔,你这自传,咋还写别人偷吃玉米呢?”
程咬金瞪了他一眼。“你懂个屁。这是记录生活。老子这是要写成一部千古流芳的大作。”
他合上册子,小心地包好,揣回怀里。
“老子这自传,名字都想好了。就叫《我儿是鸿蒙道主》。”
狗蛋一口肉筋卡在嗓子眼。他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得满脸通红,眼泪都出来了。
他指着程咬金,结结巴巴地说:“你……你说啥?”
“咋的?这名字不霸气?”程咬金翻了个白眼。“老子虽然现在是个卖烤肉的,但我儿子以后肯定有出息。我昨晚做梦,梦见他拿着把破柴刀,把天都劈成了两半。他还说他是什么鸿蒙道主。”
狗蛋呆呆地看着程咬金。
这到底是游戏,还是现实?或者说,时间真的被重置了?程龙的那些记忆,竟然变成了程咬金的一个梦?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手里那把破柴刀。
柴刀的刀柄上,缠着几圈油腻腻的破布条。
那是长乐公主亲手缝的。
狗蛋的心里突然涌起一股莫名的情绪。他觉得,也许这个故事,才刚刚开始。
他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木屑。
“大叔,这名字霸气。以后,我跟着你混了。”
“行。明天早点起来生火。别他娘的偷懒。”程咬金挥了挥蒲扇,转身往前面走。
狗蛋握紧了手里的柴刀。他看着繁华的长安城夜景。
“大唐哥。你的大唐,我帮你守着。等你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