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松松骨头。
三个帮手就要往上冲,人群中走出来一个人,挡在芸殊前面,原来是卞贤,来得正是时候。
芸殊笑嘻嘻地说:“卞大哥,你怎么来了,来得正好,我们分工明确。其他人你收拾,那个大个子,交给我,我要讨回我的庄园。”
“好呐,你只管打,将这个浑蛋揍成猪头,周边的事情交给我,后面的事情交给风公子。”卞贤一本正经地说着。
几个人围过来,对他进行攻击。
卞贤笑了,活动活动了手脚,伸了一个懒腰:“哎呀呀,好久没打架了,手脚都迟钝了,还好来得巧,要不然可就错过了打人的好机会。”
在他谈笑之间,便和那几个大汉动起手来,好像是在和那些人玩一般。
别说芸殊、郑重元,连观众都看出来了,开始跟着起哄。
芸殊上前几步走到郑重元身边,冷冷地说道:“庄园什么时候搬走。”
“你凭什么让我走,我都耕种了三年,那已经是我的了,谁也别想让我走!”
“哦,做贼习惯了,真把别人的东西当自己的了。口口声声说三年,我还没收你的租金呢,对你够宽容了。要不这样,我们就以武力讲清楚。我输,庄园我不要了,送给你;但如果你输了,三天内滚出庄园。如何呀?”
郑重元思考着,一时答不上来,芸殊开口道:“怎么,不敢比?”
“谁不敢比,打就打,被我打残了,你可别不认账哟。”
“好,来吧。”
郑重元从小跟着他父亲练习手脚,他父亲是右卫将军,身上有点功夫。所以两个儿子都是从小习武,老大勤奋肯吃苦,而老二郑世奇则偷奸耍滑,只习得些花拳绣腿。
郑重元从小就比别的孩子力气大,加上肯学,还有点功底子,平常几个大汉是能应付的。
芸殊自然是加强了注意力,两人便斗在了一起。
这一动手,行家便知有没有。郑重元大吃一惊,看起来文文弱弱的一个小女子,怎么有这等造化。
她的拳重,速度快,招数还奇特。今天看来是得不到好的结果了,他看到那几个蠢货,还在和那人周旋呢。
十几个来回,芸殊终于摸透了他的招数,凭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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