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第一日,前厅辰时开门。
主审官是王室法务院派来的罗伦斯,五十多岁,头发花白。宣读审理规则时,他没有任何多余的字:联合审理,两署用印,当日记录傍晚张贴。旁听者不得喧哗打断,不得向庭内传递物件。
规则念完,他坐下。
"传证人。"
马修·格兰从侧门走进来。
他穿着干净的灰色教袍,没有披斗篷。旁听席上有人认出了他。灰枝教区来的那几个人坐直了,目光跟着他走过那条不长的过道。
证人席前,书记员按例登记。
"姓名。"
"马修·格兰。"
"职务。"
"灰枝教区书记修士。此前在科伦主教辖下,仓储协办组。"
"与本案的关系。"
马修停了一息。
"证人。"他说:"也是经手人。"
主审官抬眼看了他一下,没有纠正这个说法。
"你可以开始陈述,对着实物说。"
"是。"
桌上已经摆开了证物。四十七张凭据副本装在编号的木匣里,销毁指令单独封存,那张手书纸条放在最边上。
马修没有用稿子。
"我在仓储协办组的差事,是核验凭据。"
"凭据送到我桌上,一式两份。我看抬头、数目和印章三样对得上,我便签字了。签完,一份归档,一份随货走。"
"一天少则十几张,多则几十张。科伦主教在任那几年到底签了多少,我已经记不清了。"
主审官问:"你有没有核实货物实物?"
"没有核实。"
"为什么?"
"因为凭据上没有这一栏。"马修的声音平淡:"凭据的格式是定好的。抬头、数目、经手人、印。没有一栏是留给疑问的。我在那个位置上坐了十一年。没有人开口教过我不过问,可那个位置上所有的东西,都在教你不过问。"
旁听席上没有声音。
莫里坐在中排。他是做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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