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崇拜。
而不是爱慕或是【崩】!
这么优质的大叔,这样的人间极品。
白露觉得,她这种精神小妹根本就不配爱!
精神小妹能爱的,要么是精神小伙,要么就是带有目的老登。
用爱,换精神小伙的热情或老登的金钱,这才是正常的!
而【崩】!
崩是肯定要崩的。
可是,只有崩那怎么行?既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帅大叔!
爱是独享,崩是私心。
都配不上大叔!
只有崇拜,才能表达她对帅大叔的真实情感。
超越了【爱】和【崩】!
是可以做婢,做奴、做仆的那种。
至于是哪种奴,哪种仆!
都无所谓了!
不,是理所当然。
爱,还会去权衡值不值得。
但崇拜不会,是全心全意的付出。
往深了说,不把她当人,当母狗母猫也是心甘情愿的啊!!!
现在,要不是大叔还在和别人谈生意,她早就忍不住抱着大叔的大腿,大声叫爸爸了!
“你愿意吗???”
也就在她满脑子都是对李默崇拜的时候。
突然,一声在白露听来极其温柔的话,冲进了她的耳朵里。
这声音很小,很柔,很轻!
可落到白露耳朵里的时候,却像是炮弹一样。
轰!
炸了!
炸得白露脑子一片空白,魂飞九霄,浑身发颤,双腿发软,小溪爆流!
愿不愿意?
大叔是在向我求婚吗?
怎么会这么突然?这么浪漫?
大叔怎么好端端的,向我求起婚来了?
不管了!
不管大叔是虚情,还是假意。
是不是只向我一个人求婚,都无所谓了。
赶紧答应吧!
哪怕自己是做小,是第十姨太,也无所谓啊。
一时间,白露的脑子里好像出现了另外一个人一样,在向她拼命催促。
而她,连反应都没反应过来,双眼茫然地看着李默。
重重点头。
“我愿意!我愿意!”
一边点头,她一边朝着李默迈出一步。
情不自禁地搂住了李默的胳膊,紧紧抱住。头也埋进了李默的臂弯里。
同时,又毫无顾忌地说道。
“不管生老病死,不管贫穷富贵,我都愿意!”
“大叔,我太愿意了!”
说着说着,白露的脑袋还在李默的胳膊上来回摩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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