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纠正你一个说法,兰芳与荷兰王国之间的关系,在1931年的自治协定中有明确界定”
“兰芳在荷兰女王的名义主权下实行内部完全自治,兰芳除外交外的立法,行政,司法,军事,财政,经济权力,全部由兰芳自治政府独立行使。”
“荷兰王国不干涉兰芳的内政,也不为兰芳的国际商业行为承担义务,反之,兰芳在对外经济事务上也不需要事先征求荷兰王国的同意。”
“至于你提到的法律依据.....”
“兰芳与金陵政府签署的钨砂出口管理协定,是双方主权政府之间的对等协议,兰芳作为具有完整自治权的政治实体,有权与任何国家或地区政府签署商业及技术合作协定,这是国际法赋予兰芳的权利”
“兰芳在涉及自身主权范围内的国际事务上,不需要与任何第三方协商”
詹姆斯被李学文这个有理有据的回答怼的说不出话来。
毕竟这些都是真的,荷兰名义上是兰芳的宗主国,但是好像真的管不到兰芳....
眼见詹姆斯不说话,李学文想了想,又继续开口说道:“钨砂矿脉深藏于华夏大地之下,这是华夏先祖留给所有华人的共同遗产”
“兰芳虽然是海外华人政权,但同属华人,同样是华夏遗产的继承者,不管是从法律和血脉上,兰芳都有义务,也有权利参与守护这份遗产。”
李学文这番铿锵有力的发言,惊得一旁坐着的汪大无耻一愣。
不可思议的扭头看向李学文。
不是,你这话什么意思?
华夏的东西,你兰芳也有份。
钨砂是祖先遗产,其他资源呢?文化呢?话语权呢?
合着你李学文踏马的也是华夏正统?
咋滴?将来你李学文还打算入主中央不成?
(卡文了,今天只有一更,构思一下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