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马修是不是提到了制服?如果这家伙敢骗他寻开心…
一行后勤队的蓝制服士兵押着几辆马车停在第三团营前的空地上,数着一捆捆崭新的制服。劳伦斯还在自由之城时就对猩红大公的首席军需官下达了指示,调来了所有余存,一件都不剩。
“这是自由之城的全部余存了,裁缝正在连夜赶工做新的,军尉。”
“这么快?”劳恩惊得目瞪口呆。“够一千套吗?”
“大概有八百多套,长官,库里已经一件不剩了。”后勤队的队长撇撇嘴,把一身制服递给劳恩,“这是军尉的款式。”
“哈。”劳恩抱起制服,走向更衣室,那里早已人满为患。新兵们如饥似渴地挤成一团,急着脱下破衣烂衫换上制服。这帮人兴奋地大呼小叫,他们已经很久没穿过像样的衣服了,之前不是穿着脏得能滴出油水的长衫,就是套着一副衣衫褴褛的乞丐装扮。几分钟后,第一批换好衣服的新兵出来了。他们拿到的制服是新款,劳恩刚从军时的穿着就没这么时髦。整套行头包含一条笔挺的蓝色绒裤,一件内搭系扣的白衬衫和一条腰外带。把棉外套的扣子扣好,再围上一根腰带,看着都暖和。
“瞧瞧,多板正。”劳恩笑着说:“还觉得当兵不好吗?”他低头瞧了瞧自己的制服,发现所谓的军尉款只是多了一件皮马甲,一顶军官帽。有点让人失望,不过劳恩还是挺满意的,有套新制服总归不是坏事。
不过,穿上马甲的话,这棉衣外面还能套上胸甲吗?就在劳恩思索的时候,几个换好衣服的新兵一股脑挤到铜镜前,照了好半天都不愿散去。更多领到制服的新兵急不可耐地前去换装,一些人干脆管不了那么多,靠着墙就开始脱衣服。那些做过奴隶的女人常年就穿一条裤头,根本不在意同团男人的目光。
“喂,靴子没人要就拉走了!”后勤队一嗓子就把铜镜前的人赶出了门。这才对嘛,加上一双锃亮的黑靴冬天才不会冻脚。
劳恩的换装速度比任何人都快,他知道该怎么系扣。老实说套上新制服,不把外套脱了谁第一眼也认不出他和那些新兵有什么区别。劳恩默默看着旧制服,把短剑佩在腰带上。那身亲卫队的制服虽然旧了些,但承载着许多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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