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其煜一起谈些事情,这算朋友聚会吗?」
林婉君不可置信地看着字条。
“我们”。这个词像蜜糖,又像毒药。阿微已经如此自然地用“我们”来指代她和周书珩了!
她愤笔写下:「那他有没有做过什么事,就是那种他跟别人不一样的事?」
跟别人不一样?周书珩很信任她算不算,当时说合伙开店,他就是第一个答应并立即执行的。
少微写下:「让他开炒货店,他二话没说就把咖啡馆改了,执行力拉满。」
林婉君觉得不可思议,周书珩那个人,平时看着吊儿郎当,居然能为阿微做到这个地步?
她写下:「所以你是因为他信任你,才对他……也有好感的?」
少微认真思考了一下,信任?
算吧。毕竟她知道周书珩对她好感已经过了80。至于她,对周书珩和吴其煜当然也是有好感的。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人与人之间的好感与善意当然也是流通的。
不过攻略的事不便说,她随便找了个理由:「当然要有,不然没法共事。」
林婉君看着共事这个词,觉得这个词有点奇怪,但转瞬被阿微承认了,她对周书珩有好感,还觉得他们能长久共处的想法给淹没。
她写下:「那你以后还会跟别人也这样共事吗?」
少微写道:「看情况,如果条件合适,再开一家也不是不行。」
林婉君看了,心里更酸了,这还没怎么样呢,已经在计划“以后”了?
她继续写:「所以你跟他是要长期的了?」
她觉得自己今晚回家要睡不着了。
这是什么问题?少微看着这行字,手指在纸上顿了两秒,回想了一下对话。
她好像终于明白林婉君在问什么了。
她忽然起了玩心,装作没看懂,继续写道:「当然要长期了,他铺面位置好,人也好说话,分红也准时。」
林婉君看着纸条,急得冒火。
分红!周书珩居然给阿微“分红”!阿微还收了?还评价“准时”?!
她怎么能……她怎么会……
不对,阿微不可能是那样的人,而且分红这个词也太正式了吧?
如果两个人是在交朋友,阿微应该说他给我花钱,或者……给钱吧,哪有说分红的。
难不成是她误会了?
林婉君回顾了一下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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