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想想,就家里这条件,想要毒死自己好像也挺难的。
毕竟调料只有盐巴而已。
很快,早饭就做好了,林风浅尝了一口,味道还算不错。
饭后,林风打算去山上打猎。
现在秦晓月怀了身孕,自然是吃些新鲜的肉比较好。
“晓月姐,小蝶,我去山里一趟,你们在家里小心些,若是遇到问题的话,就找李青。”
秦晓月和秦小蝶听到这话,都是点了点头。
随后,林风就背上了弓箭,抓起了大刀,朝着外面走去。
现在的他已经是二流武者,手中的弓箭对他来说已经是有些没用了。
因为他只要稍微用点力,就可能绷断。
“看样子得做一把新的猎弓了,眼下这个虽威力不错,但是想要伤到大虫和熊瞎子怕是有点难。”
很快,林风就顺着山路,走进了山里。
他的运气很不错,刚刚进山就看到了两只正在溜达的野鸡。
弯弓,搭箭,拉弦,射出,取箭,瞄准,如法炮制。
一气呵成。
仅仅瞬间,两只花色的野鸡就瞬间毙命。
如今的他,不单单是力量增加了,就连感知力也增加。
随后他思忖了一番,做了一个决定。
进入大山更深处。
他现在有自信,就算是赤手空拳都能打死大虫。
而这也是山中最可怕的野兽了。
以前,他就听村里的老人说,这山里的深处有大虫出没。
甚至还冲出来吃过人。
想到这里,林风不由得舔了舔嘴唇。
风险,也就意味着机遇。
正因为大虫十分凶残,所以不管是它的皮毛还是肉,甚至是骨头都能卖出一个高价。
因为在这个时代,虎皮就代表着身份地位。
若是你能穿上一身老虎皮毛的话,毋庸置疑你就是人群中最亮的那个仔。
所以单单是一张大虫的皮,就起码能值十吊钱,这还是保守估计。
而且现在能猎杀大虫的猎人不多,这东西都是有价无市的。
很多猎人聚集在一起,都没法猎杀这大虫,毕竟是百兽之王。
甚至还有可能成为它的食物。
所以,很少有人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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