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希冉继续说道:“而且我可以作证,他下车之后,是被一群人围住打的。如果能证明他是在被围殴的情况下,受到生命威胁才不得已出手的,那就是正当防卫。”
小麦愣在那里,按她的认知,显然没有听明白。
她抓着被面的手指稍稍松开了一点:“我不懂,但是按姐你的意思,是阿成还有救?”
“因为警察那边还没有收到完整的说法,不能定阿成的罪。当天跑了的几个小头目,是在场的目击证人,将是阿成唯一可以翻盘的机会。”
“那为什么他们还要通缉阿成?”
“别怕,只要人回来,把话说清楚,就有机会。”
小麦还是伤心欲绝:“阿成会去哪儿呢?他才十五岁。你说的小头目,还能找回来吗?万一他们回来,集体说是阿成害了工厂老大,那不就坐实了?”
林希冉站起来,把床头柜上的饭盒盖子掀开,热气升起来,在灯光下笼成一层薄薄的白雾:“小麦,你要对阿成有信心,只要他愿意回来,我会替他找到最好的律师。”
小麦担忧地看着林希冉:“那阿成能判无罪吗?”
林希冉知道法律上,阿成有机会,但她也知道,现在是八零年代,不是她苏冉以前办案的现代。
1979年刑法第十七条写着“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条文是条文,实践是实践。
在这个年代,只要打死人,很多时候就是故意伤害,防卫过当都是稀罕判例。
她脑子里翻出孙明亮案:一个少年被多人围攻,在垃圾堆上被逼到绝路捅死一人,一审判了十五年,后来才改判防卫过当——缓刑两年。
那条判例,后来在一点点的改进下,变得更加完善。
放在现代,甚至能无罪释放一个人,但放在八零年代,放在阿成身上,她已经能预见到那一纸判决的重量。
“如果阿成想余生都堂堂正正活在太阳底下,他就必须回来。”
林希冉固然知道证人未必能找到。
可她也知道,如果阿成逃跑后不回来,他只会被当成一个捅了人的少年,永远成为一个黑户,逃窜于这个城市的角落,变成人人喊打的老鼠,一辈子也别想见到亲人了。
她要做的事,就是让法院看到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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