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考进音乐学院。
接触了更多乐器。
钢琴、贝斯、架子鼓。
也学了乐理、和声、编曲。
甚至连二胡都摸过一阵子。
音乐知识越来越丰富。
设备越来越专业。
写出来的曲子越来越复杂。
可他最喜欢拿起来的。
依旧还是吉他。
最愿意弹的。
依旧还是《晴天》。
不是因为它有多高级。
而是因为,它是一切开始的地方。
就是这首歌。
让那个只会听歌的少年,第一次萌生了想写歌的念头。
后来真正走进音乐行业。
他才发现。
原来会写歌的人太多了。
全国那么多音乐学院。
每一年毕业的学生成百上千。
再加上综合大学的音乐专业。
还有无数自学成才的人。
每年进入行业的新鲜血液,多得像潮水。
他不过只是其中普通的一员。
没有特别耀眼。
也没有特别糟糕。
他的作品并非不好。
只是没有好到足够让人记住。
编曲足够工整。
却不够惊艳。
作曲足够成熟。
却少了一点能够打动所有人的锋芒。
什么都会一点。
可没有一样做到顶尖。
而音乐行业最残酷的地方就在于。
“不错。”
往往就是最大的遗憾。
因为那意味着你已经及格。
却永远站不上最高的舞台。
够资格的人太多了。
市场从来不会缺一个“还不错”的音乐人。
想到这里。
江亦的手没有停。
旋律已经自然进入主歌。
几个简单的和弦不断重复。
没有炫技。
没有复杂的技巧。
只是平平淡淡地讲着一个故事。
可偏偏就是这种简单,最容易钻进人心。
他的思绪,也随着旋律飘回过去。
大学毕业后的那些年。
住在城中村的握手楼里。
对面居民楼近得伸手都快碰到窗户。
白天不开灯,屋里都暗得像地下室。
夏天没有空调。
一把老风扇吹出来的都是热风。
汗水滴在谱纸上,把墨迹晕成一团。
冬天没有暖气。
他缩在被窝里写歌。
双手冻得发僵。
写几个字,就得哈一口热气。
键盘上的字母被磨掉了大半。
他什么单子都接。
广告配乐。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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