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惑太大,我们还是冒险进去了。谁知道刚进去,就被你们堵个正着。”
尾声
2001年7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焦文军死刑;
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马俊死刑。
焦文军和马俊在一审之后均没有上诉。
2001年11月6日,两个“闷棍杀人魔”被执行死刑。
京城上空的阴霾,终于散去。
但那些破碎的家庭,那些再也醒不过来的生命,那些终身残疾的受害者——
他们的伤痛,永远留在了那个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