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晋爵士、内阁大臣(只要不是世袭男爵及以上贵族),哪怕是高官,一律走王座法院和平民陪审团。
而审判世袭贵族时没有平民陪审员,裁决主体是在场出席的上议院世袭世俗贵族(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中世纪贵族认为:贵族的荣誉、身份,只能由同等身份的同辈评判,不能由普通平民审判贵族的罪与荣誉。
所以这项封建贵族阶级特权一直延续到维多利亚时代。
阶级与阶级之间天然形成阶级抱团。
为了维护整个贵族阶层的整体体面,贵族同侪审判中尽量避免出现“贵族被绞刑处决”的公开判例,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以证据瑕疵、精神失常做无罪或轻罪认定,极少做出死刑判决。
不过贵族本身也尽量避免启用这个审判程序,一旦走到贵族法庭开庭,就代表丑闻彻底捂不住,社交声誉已经毁灭性受损——这还是在贵族同侪审判在19世纪已经大幅式微的情况下。
......
判决生效三天后的下午,伊迪斯收到了一张字条。
字条上没有署名,但纸张是厚实的象牙白色棉纸,折痕笔直,边缘裁切得极其整齐。
字迹是女性所书,笔触克制而端正。
内容用极简洁的措辞写就:
“班纳特小姐,我听闻您在克里剧院的调查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如果您方便,我很希望与您见一面。星期六下午四时,格林公园南门。咖啡馆的二楼靠窗座位。”
没有称呼,没有落款,但伊迪斯心里已经大致有了判断。
她折好字条,放在书桌抽屉里。
星期六下午四时,伊迪斯准时出现在格林公园南门,为此她还让班纳特太太把她打扮得务必体体面面的,比如穿上粉色的裙子啦。
如果被最近的案件吓得谁都不敢见,那她就不是她。
然而约定的座位上坐着一位衣着素净的女士。
她穿着一件深色的连衣裙,没有佩戴任何首饰,领口是一枚银质胸针,形状简洁。
她的年纪大约三十五六岁,五官算不上惊艳,但有一种被时间磨平了棱角之后显现出来的从容。
她看到伊迪斯走近,没有站起来,只是微微抬了抬手示意对面的座位。
“班纳特小姐,请坐。”她的声音比伊迪斯想象中更柔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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