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杀之后,卞况对前期的盗抢工作做了总结,并改进了后续犯罪中的细节。
最重要的一点,便是蒙面作案,不再暴露真容。
具体做法是:用黑色垃圾袋掏出三个窟窿,露出眼睛看东西,留着鼻子喘气。
另外,衣服要反着穿——就算溅上血点,完事之后再正过来穿,旁人便看不出来。
2001年5月10日,两人头戴黑色垃圾袋,反穿着外套。
卞况拿了一把包羊皮的尖刀,骆连顺提了一根撬杠。
他们来到河南新蔡县的一家废品收购站,依旧用撬杠挖洞进屋。
屋里有两个房间,外间住着男主人,里间是他妻子带着两个孩子。
进屋之后,骆连顺用撬杠照着男主人脑袋就是一下,卞况掏出刀在他胸口一阵猛捅,两人配合得相当默契。
杀死男主人后,从他身上翻出一千多块钱。
紧接着,两人钻进里屋。
卞况用刀一逼:“不许叫,打劫。”
那女人说:“大哥,我没钱,钱都在我男人身上呢。”
“没钱?那就劫个色。”
两人相互使了个眼色,上床便将那女子侵犯了。
不知是因为那女子没有叫喊也没有反抗,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卞况没有杀她。
这个女人算是万幸,保住了性命。
抢劫新蔡县废品收购站这一单,卞况和骆连顺杀死一人、奸淫一人,两人还各分了五百块钱。
这时,卞况提出了一个新的建议:以后再抢劫时,能杀的就绝不留活口,以免暴露身份。
骆连顺点头应允。
此后一段时间,卞况单独或伙同骆连顺,用同样的方法作案多起。
可惜好景不长。
2001年6月21日,骆连顺被村民举报。
警方不费吹灰之力,在他家中将其抓获。
具体如何举报的不清楚,估计是大家一看曹殿龙这只大老虎彻底倒了。
骆连顺本身就是曹殿龙团伙的成员,又是通缉犯,趁这个机会不赶紧把他送进去,还等什么?
于是便有人报了案。
审讯中,骆连顺非常狡猾,他只交代了与曹殿龙一起做下的几起案子,后面与卞况干的事只字不提——反正警方不知道,也没有证据。
如此一来,警方自然也就不知道卞况这个人的存在。
他这么做,并非出于义气替同伙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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