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腰,说:
“宴和,好的感情,一定是双方都变得越来越好。
就像你尊重我一样,我也希望,你永远不要因为我,因为任何人,放弃自己的梦想。”
作为一个立志于想做同声传译,且努力了两辈子的人,钱多多太知道梦想之于一个人的意义了。
它是平淡生活的一道光。
所以,
钱多多抬起头,定定的看着庄宴和,伸出小拇指:
“我们拉钩,都要在自己梦想的道路上,齐头并进,然后,在最高的舞台上,再次相遇。”
庄宴和心里一颤:“你看出来了?”
昨天,看着钱多多沉睡的睡颜,他盯着她的肚子,久久不能入睡。
他在想,比起怀着孕的媳妇,跟即将出生的宝宝,梦想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钱多多颔首:“宴和,真正的感情,会让彼此变成更好的人,对的人,会站在前途等彼此。
我需要你的时候,会告诉你的,我们拉钩?”
“好。”
大手指勾住小手指,就此定下一辈子的约定。
ps:其实写到这一段时,我的感触非常深。
我从小就爱看小说,但大人都觉得看小说是不务正业,他们把我节约下来的生活费买的小说,全部烧了,并当着全村人的面,大声骂我。(我是在不影响学习成绩的前提下,看小说。)
后来高中选文理科时,我的优势在于文科,但家人以理科更好就业为由,直接联系班主任,改了理科。
我读了一个很普通的大学,学了一个很普通的理科专业,参加了一份自己不喜欢,但在世人眼里,稳定的工作。
工作三个月后的某个早晨六点钟,我坐在挤得满满当当的公交车上,突然问自己,真的想一辈子过这样的生活吗?
可是社会形势不太好,工作很难找,我没有一技之长,辞了工作又能干嘛?
那年过年时,我坐在操场上晒太阳,突然想,既然不知道做什么,为什么不能从兴趣入手?
我算了算手里的存款,做了个决定,我要为梦想勇敢一次。
年后,我辞了工作,为了节约生活开支,从市中心搬到了偏远郊区,开始写小说。
家里人跟好朋友知道后,都不理解我,觉得我是在痴心妄想,异想天开,她们甚至说了一些,在我现在想起来,都依旧刺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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