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有着很明显的劫财特征。
“财?”严隐挑了挑眉,“康哥,你看没看卷宗啊,6个人,四种死法,如果是图财,直接抢了就走,没必要费这么大劲。”
如果只是图财,凶手完全可以选择李远华一家不在家的时候潜入,没必要冒着巨大风险杀人灭口。
还有就算是杀人后劫财,那也没必要用塑料袋套头这种极其残忍的方式折磨一个小孩。
鲁大康则说道:“折磨受害人会不会是为了获取某种信息?比如,凶手想从李远华口中逼问出某样东西的下落,比如银行账户的密码或者保险柜的密码。”
因为别墅里的保险柜是很牢固的,如果没有密码和钥匙配合根本打不开,但是,实际上,保险柜没有撬开的痕迹,门却被打开了。一定是凶手严刑折磨逼迫主人自己打开的。
鲁大康以上一个案子举例:“你们忘记了?上一个案子里,凶手为了逼问银行卡的密码,用尽了各种酷刑,比如剃掉了被害人一半的头发,最终才从受害人口中撬出那串数字。”
大家当然记得,上一个案子里的凶手杨小斐为了获取被害人赵桂芬银行卡密码,对她进行殴打,并剃了她一半的头发,获得密码后,又将她杀害后抛尸。目的性很明确,就是钱。
可这个案子不一样,六个人,四种死法,手段残忍,且带有明显的“仪式”感,凶手对现场进行了特殊的“布置”,比如打开了别墅内所有的水龙头,且把大部分被害人泡进了浴缸里,这些都表明不像单纯逼问密码那么简单。
鲁大康又说道:“打开水龙头会不会是因为凶手想掩盖某种痕迹?比如血迹、脚印。”
马成摇了摇头:“如果是掩盖痕迹,他杀人的时候就没必要采用那么多种方式了。勒死,毒死,溺死,都比对尸体进行捆绑,套塑料袋,切断指节这些耗费时间的行为,更高效也更符合‘掩盖痕迹’的逻辑。”
这很明显不是一起凶手临时起意的案件,而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凶手对李远华一家的情况了如指掌,知道他们何时在家,知道他们每个人的作息规律,甚至清楚别墅内部的布局。这种程度的了解,绝非一朝一夕能够做到。
所以,这是一起有预谋、有计划的灭口案。既然有预谋,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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