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双拖鞋(一双大人的、一双小孩的、一双毛茸茸的粉色拖鞋),突然觉得——
这样的日子,真好。
不是轰轰烈烈的爱情,不是惊天动地的浪漫。
只是一个人,每一天,都把他的爱人放在心尖上。
用早餐的煎蛋,用睡前的水果,用便签条上一笔一划写下的“宝宝”,用每一个落在额头、鼻尖、嘴唇上的吻。
告诉她——
你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人。
唐元明端菜出来的时候,看到王柠柠正踮着脚尖在冰箱里翻东西,她的毛衣往上缩了一截,露出一小截白腻的后腰,腰窝若隐若现。他走过去,在她后腰上亲了一口。
王柠柠像被烫了一下,猛地缩回手,转过身来瞪他,脸上的红晕一路蔓延到脖子根。
“唐元明!妙妙和娇娇都在呢!”
唐元明淡定地看着她,嘴角噙着一抹笑:“没人看到。”
林妙妙坐在沙发上,眼睛死死地盯着电视屏幕,电视里放着广告,她看得比上课还认真。
“我什么都没看到,”她面无表情地说,“我瞎了。”
王柠柠的脸更红了。
唐元明笑了,把菜放到桌上,趁王柠柠还没反应过来,在她脸颊上又亲了一口,声音不大不小,刚好三个人都听得见:“吃饭了,宝宝。”
林妙妙闭了闭眼。
她觉得自己今天不是在吃饭,是在吃狗粮。
一大盆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