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那他们以后也不会信今天的法律。”
顾建国想了想,开口:
“可还有个现实问题。如果我们把程序守得太死,基层会觉得束手束脚。尤其那些恶霸。过去坏事做绝,可证据如果缺失。群众都知道他该处理,法院最后却因为证据问题放了。老百姓恐怕会觉得我们还没有清代县衙痛快。”
赵怀民摇头,
“司法本来就不能追求痛快。痛快是一种情绪,但裁决要承担后果。”
“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从来都不是机械矛盾的。程序失去实质,最后可能变成冷冰冰的形式主义。实质失去程序,很快就会变成谁声音大谁有理。”
“尤其我们现在面对的社会,复杂程度远超21世纪,今天开一个口子,说为父报仇可以少判到近乎无罪,明天就有人说兄长被放高利贷,所以杀对方全家也有道理。”
“到最后,法院只剩一个功能……给已经发生的复仇盖章。”
林同州问:“那刚才那个年轻人,你建议怎么判?”
赵怀民沉默了一会。
“先把罪名和量刑分开。行为性质很清楚,就是故意杀人,这一点不容模糊。”
“然后量刑必须充分考虑旧有的司法长期失灵,被害人严重过错、行为人收到长期刺激并且愿意主动投案认罪等因素。”
“该从宽就依法从宽,能不能适用较低的刑期,由法院结合证据裁判。”
“此外,还可以考虑配套的司法救助,给他的母亲和家人解决一定的现实生活问题。”
“但判决书里一定要写清楚。我们理解他的痛苦,也承认过去的官府欠了他家一个公道。可私自处死另一个人的权力,任何个人都不能拥有。”
“给清代百姓讲法治,得先解决一个更基础的问题。官府为什么连恶人也要按程序审,为什么抓到坏人不能马上拉出去砍了脑袋。为什么村里八百个人一起说某个人该死,法院仍然要看证据……这些观念他们没经历过。”
顾建国忽然道:“其实不少现代人也没完全经历明白。”
赵怀民苦笑一声,“所以更难。”
他抽出手里文件的最后几页。
“我建议起草一份《接管地区过渡司法暂行办法》。”
他一条一条说。
“第一,以实际接管日期作为新法原则上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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