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帮赵国栋收拾了碗筷。赵国栋送他到门口,拍了拍他的肩膀。
“回去路上小心。路还没修好,开慢点。”
“好。赵书记,您早点休息。”
陆浩明走出家属院,骑上摩托车,往平川镇开去。夜风很凉,吹在脸上,很舒服。他想起赵国栋说的那些话——“把老百姓的事当自己的事。”“我替你说话,但我不可能替你一辈子。”他知道,赵国栋不是在跟他拉家常,是在教他。教他怎么当干部,怎么做人。
回到平川镇,已经是深夜了。他把摩托车停好,走进院子。月光照在地上,白晃晃的。他站在院子里,点了一根烟,看着头顶的星空。星星很多,很亮,像是有人在天空中撒了一把碎钻。他想,赵国栋一个人住在县委家属院里,自己做饭,自己洗衣服,自己跟自己说话。他是一个县委书记,但他也是一个孤独的老人。他把他叫来吃饭,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是因为他想找个人说说话。
陆浩明把烟掐灭,上了楼,回到宿舍。他坐在书桌前,翻开赵国栋送给他的黑色笔记本,在空白页上写下了几行字:
“赵书记请我吃饭。在他家里,他做的菜。红烧肉很好吃。他说,你累不累?我说累。他说,累就对了。他说,把老百姓的事当自己的事,这一点很多人一辈子都学不会。他说,我替你说话,但我不可能替你一辈子。赵书记一个人住在县城,自己做饭,自己洗衣服。他叫我去吃饭,不是因为我做了什么,是因为他想找个人说说话。”
他合上笔记本,关掉台灯,躺到床上。窗外有虫鸣,有风声,有远处传来的狗叫。他闭上眼睛,想着赵国栋穿着灰色毛衣、脚上套着棉拖鞋的样子。那一刻,他不是县委书记,他是一个普通的老人,一个想找人说话的孤独的老人。
(第九十三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