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他们肯定是希望能够将这些土地留在地方,而不是交给卫所。
同时一些军屯的争端由于年深日久,实在是难以厘清,对于地方官府而言,这种事情实在是极为痛苦的,再加上这些士绅们在影响力,使得地方官府在处理此事的时候不免偏向于治下百姓和士绅,而卫所自然是不干的,尤其是现在五军都督府的权力得到了恢复,卫所则是一直上告,要求都司、行都督府甚至是都督府来解决此事,由此就形成了南方地方官府和卫所之间的巨大矛盾。
除了军屯土地这一因素之外,还有就是财政问题,因为按照朝廷现在定例,地方都司卫所脱产士卒的军饷、军粮等供应问题,是有朝廷和地方官府共同负责的,地方也要承担一部分开支,而镇协官军则是由朝廷全额承担军饷军粮的,所以对于地方官府,尤其是南方的地方官府而言,他们认为卫所是远远不如募兵的,卫所毕竟是要地方官府来承担开支的,而随着倭患的平定,南方暂时没有用兵之需,所以他们认为卫所是徒费钱粮,要求撤销或者是减少卫所的呼声不断。
同时他们认为应当加强募兵,尤其是本乡本土的募兵,南方的官员们之前上疏朱载坖称:“其家在是,则所获工食便于归寄,防春之暇便于归耕,其人善恶便于保结,召之则聚,散之则归。若四方泛募,则是乌合之众、无赖之徒,招之甚易,散之甚难。今日之兵,夫他日之盗贼也。盖离家久远,财不得寄归,淫酗赌博,恒心亡矣。一旦革之,非劫夺何以生乎?”
他们认为就是本乡本土募兵,才是最好的办法,因为本地应募者,官府可以通过户籍和产业进行控制,加以军事纪律和社会关系的约束,能聚能散;外地流民则既难加以纪律的约束,又没有产业的拖累,在解雇后容易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这也说明东南募兵不同于被纳入卫所制的北边募军,官府需要后者终身服役及从其家庭获取长期稳定的兵源,故而不会予以解散;而前者既然存在被解散的可能,那么军役仅仅是本人有限的责任而不连带家庭。
这点也是南方和北方募兵的最大区别,同时南方的官员们认为卫所不堪大用,又难以解决,除了给地方增加负担之外,别无他用,他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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