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工作群截图、岗位职责文件备份到外部。断尾常见动作是先切权限,后切口供。”
梁组长回:“已让她做。”
林昼感觉自己像在一条高速运转的链条上跑,不能停。每一个节点都有人会被写进问责报告里,而他必须提前把他们从报告的刀口上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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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点零五,事情出现了一丝转机。
接收医院法务发来一份盖章文件:《协助独立鉴定通知》。通知对象不是个人,而是“原医院医务处”。内容极中性:接收医院已启动对转运相关设备异常的独立鉴定,需原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协助提供事实说明与必要资料,建议对方予以配合。末尾附一行:“鉴定为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需要,任何阻碍将影响鉴定客观性。”
文件发出后不到十分钟,原医院医务处态度出现松动——不是因为良心,而是因为制度痕迹变大了。拒签邀请函还能说“内部流程”,拒绝协助鉴定通知就很难解释,因为它直接关联医疗质量。医疗质量是监管敏感词。
梁组长发来消息:“他们同意让护士长外出一小时,去接收医院做说明,但要求她回来继续写整改说明。”
林昼立刻回:“可以先出来。出来后我们不送回去。说明完成后立即进入证人保护或至少进入第三方安全场所。她回去就是再次进笼。”
梁组长回:“我们正在评估合法路径。直接不回会被说‘擅离职守’。”
林昼回:“擅离职守可以解释,事故化无法解释。让她出来后立刻在接收医院做书面说明并盖章存档,作为她‘履职协助鉴定’的事实。然后由接收医院法务出具‘继续协助’需要,延长留置时间。程序上就能站住。”
梁组长回:“好,我们按这个走。”
林昼迅速去找接收医院副主任与法务,说明“原医院同意一小时外出”但存在二次控制风险,请求接收医院把“一小时协助”程序化为“必要协助时间”,并在护士长到场后立即制作“事实说明记录”与“到场协助证明”,盖章存档。法务点头:“可以,我们会按专家组鉴定流程安排,至少两小时。到场证明我们会出。”
两小时比一小时多出的不是时间,而是空间:空间足够把事实写进制度,足够把证据外置,足够把她从个人争议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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