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协助证人”。一旦身份转变,对方再想把她拖回地下二层就会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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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十二点四十二,护士长终于抵达接收医院。
她下车时脸色很白,眼睛里有血丝,但步子很稳。陪同的两名人员一左一右,像把她夹在安全通道里。林昼没有冲上去握手,只站在远处点了一下头。他知道任何亲近都可能被剪辑成“串联”。他要做的是把她送进制度,而不是送进情绪。
接收医院法务把她带进会议室,桌上摆着录音设备、流程表、封存袋编号清单。副主任也在场,作为见证。第一句话就很专业:“我们不讨论动机,只讨论事实。你只回答你亲眼所见、亲手所做、亲耳所听。”
护士长点头,声音很轻:“我明白。”
她开始讲,讲得很慢,却很清楚。从转运申请的接收,到院办签字放行的时间点,到设备封条由谁贴、何时发现封条异常,到输液管夹子为何突然出现、谁曾要求她“不要写太细”。她没有说“他们”,只说“某某主任”“某某窗口”“某某电话”。每说一个“某某”,法务就要求她写全名、职务、时间。写完再确认是否愿意签字。她签的每一笔都很慎重——不是因为怕,而是因为终于明白签字的意义:签字不是认罪,是固定事实。
林昼坐在会议室外的走廊,不进去。他听不到内容,但能看见法务人员进出,能看见副主任偶尔抬头看表,能看见流程像机器一样推进。推进就是安全。推进意味着她在“被保护”,而不是“被施压”。
两个小时后,法务出来,递给林昼一张《到场协助证明》(脱敏版),上面盖着接收医院的红章,写着:某某护士长于某时到场协助独立鉴定与流程说明,已完成初步事实说明记录,后续可能需补充协助。证明很短,却像一张护身符:她今天不再是“被问责的执行者”,而是“协助鉴定的证人”。
林昼接过证明,点头:“谢谢。”
法务压低声音:“她的说明很关键。我们建议她今天不要返回原医院。我们可以以鉴定需要为由,继续留她补充资料。原医院若要人,我们要求书面函。”
林昼心里一松:“好。”
他立刻把证明拍照(脱敏),发给梁组长:“到场证明已出,盖章。建议延长留置,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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