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有罪!”
“别讨论了,建议直接走流程,死刑!”
“我支持从重从快!”
教室里顿时笑成一片。
任兴国却只是抬了抬手,示意众人安静。
“好了,先收一收。”
“别一听见张三,就急着把人送进去。”
底下又是一阵嬉笑。
“回到案例本身。”
“假设张三同学某天在公园散步。”
“走到一片草丛旁边时,突然冲出来一只狗,对着他的小腿咬了一口。”
“张三一怒之下,抬脚踢了过去。”
任兴国的目光缓缓扫过整个阶梯教室,随即抛出了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
“这属于正当防卫吗?”
话音刚落,教室里立刻议论起来。
“算吧?”
“肯定算啊。”
“我替张三证明,是狗先动的手,必须正当防卫!”
甚至还有不少学生已经低头翻起了教材,想从书里找答案。
几分钟后,台下的看法基本趋于一致。
就是正当防卫。
然而,任兴国听完众人的答案,反倒笑着摇了摇头。
“错了。”
“这不叫正当防卫。”
阶梯教室里,众人满脸的不可思议。
这还能错?
任兴国示意他们先别急。
“有哪位同学能告诉我,正当防卫防卫的对象是什么?”
第一排一个女生迟疑着举起手。
“不法侵害?”
“对。”
任兴国点了点头,顺势接过话。
“不法侵害,首先必须是人的主观行为。”
“可狗没学过刑法,也没有法治观念。”
“所以,张三踢狗从法律性质上来说,不属于正当防卫。”
“而是紧急避险。”
教室里一下子安静下来。
刚才那几个斩钉截铁的学生,此刻脸上满是“这也行”的震惊。
窗户旁边,那个数学系男生憋了半天,最后低声骂了一句:
“擦。”
“法学怎么也这么阴。”
......
见台下的同学们都明白了正当防卫的含义,任兴国于是又把问题升级。
“再问。”
“如果张三和一个人在大街上起了争执。”
“那个人吵不过张三,一怒之下放狗咬他。”
“张三被狗扑上来后,也急了。”
“情急之下把狗咬死了。”
“这个算不算是正当防卫?”
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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