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这个问题,多少有点刷新同学们的三观。
“不是……”
“老师,什么叫做张三把狗咬死了?”
“张三可真是个人物,这都下得去嘴。”
刚才还信誓旦旦的学生们,这一次明显不敢那么快下结论了。
毕竟前面刚刚才说过。
狗咬张三,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紧急避险。
那现在张三咬狗,听起来好像也差不多。
于是台下稀稀拉拉响起了几道不太确定的声音。
“不算吧?”
“应该还是紧急避险。”
这一次,任兴国没有给他们太多讨论时间,直接公布答案。
“这个就叫正当防卫。”
话音落下,台下顿时一片哗然。
“两个案例的区别在于。”
“这只狗在此刻,已经不再只是单纯的动物。”
“而是成为了人实施犯罪的工具。”
听到这里,不少同学才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讲台上。
任兴国看着台下众人的反应,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那我们继续。”
“如果张三和狗对咬了一阵,发现自己咬不过它。”
“于是转头去咬狗主人。”
“这算不算正当防卫?”
台下一时间鸦雀无声。
刚才还在翻书的学生,这会儿也不翻了。
因为他们已经发现了,任教授的问题根本不按正常套路走。
凭感觉回答,基本都得掉坑里。
所有人都盯着讲台,等着任教授揭晓答案。
任兴国也没有卖太久关子。
“答案是。”
“同样也可以算正当防卫。”
“因为真正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是狗主人。”
“狗只是他使用的工具。”
“如果张三攻击狗主人,是为了制止对方继续放狗伤人。”
“那自然也有成立正当防卫的理由。”
这番解释一出,台下的同学们再也绷不住了。
“任教授,我服了。”
“这节课已经成功刷新我的三观。”
“吾辈楷模张三同志。”
“我家对面就有个养泰迪不牵绳的,过几天我也去试试。”
......
在这堂课之前。
学生们从没想过,书本上那些原本枯燥晦涩的法学概念。
竟然可以被一个个“张三的离谱案例”,讲得如此清晰又有趣。
甚至不少原本只是来“看热闹”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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