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扫过椅子周围的地面。地上有一些很浅的痕迹——不是脚印,是拐杖印。圆形的,直径大约两厘米,印在积了薄灰的青砖地面上,从椅子旁边一直延伸到戏院的后门。印痕的间距很均匀,每一步都是同样的距离,说明拄拐的人不是靠拐杖支撑体重的瘸子,而是把拐杖当成了某种工具——或者说,某种身份的象征。
楼明之蹲下来,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闪光灯亮起的一瞬间,他看见拐杖印旁边还有另一串脚印——皮鞋,四十二码左右,步幅很大,步频很快,从后门的方向过来,走到廊柱位置停了一下,然后又原路折返。折返的时候脚印明显比来时更深,像是带着什么东西走了。
有人把许又开接走了。或者说,有人按照许又开的安排,把他从观众的视线里“转移”了出去。
楼明之追到后门的时候,巷子里已经空无一人。后门外是一条窄窄的弄堂,弄堂两侧是高墙,墙上爬满了密密麻麻的爬墙虎,夜风一吹,叶片翻出灰白色的背面,像无数只小手在墙上抓挠。弄堂尽头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尾灯亮着,发动机没有熄火,排气管突突地冒着白烟。驾驶座上坐着一个戴帽子的男人,帽檐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张脸。后座的车窗摇下来一半,一只手搭在窗沿上——白净,骨节分明,中指第一关节有一层薄薄的茧。那只手的手指夹着一根没点的烟,食指轻轻叩着车门,节拍和刚才戏台上的锣鼓点一模一样。
楼明之没有追。他就站在后门的阴影里,看着那辆车的尾灯渐渐远去,拐了个弯,消失在弄堂尽头。他记住了车牌号——江C·56789。这个车牌号他见过,不是在路上见的,是在卷宗里见的。三天前他翻恩师留下的旧档案,有一份关于青霜门幸存者意外死亡案的现场勘查报告,报告里提到一辆黑色轿车,目击者记下的车牌号就是江C·56789。那是六年前的案子,当年的黑色轿车如今又出现了,车牌没换,甚至车型都没换——这说明车主根本不怕被人认出来。或者说,他希望被人认出来。
楼明之回到座位上的时候,戏已经演到了最后一折。台上的武生正在做最后一个亮相动作,手中的长剑高高举起,剑尖直指天空。满堂喝彩,声浪震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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