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
陈槐的笔悬在纸上,墨珠圆了一瞬,才轻轻落下。
那一滴墨,没写结论,只写“未到”“未许”“待核”。
这是郑直这座台最不一样的地方:别处的判官,急着落一个“是”或“非”;他这里,偏要把还没弄清的,一笔一笔,老老实实留成空。
文四的封号,在铜墙上慢慢浮起。
又是一个只露号、不露脸的人。
郑直看着那个号,在木板上写下四个字:
“谁,让删。”
删栏的,是文四;可一个“文书整理”的号,自己是断不敢去动一份规程的要害栏的。
他背后,必有一道“照此办理”的意思。
是谁,把医堂那一句“不宜外务代方”当成耳旁风;是谁,授意文四把“医修复核”四个字从规程里抹去——
这,才是郑直真正要问的人。
那个名字,顺着文四,顺着严素,正一步一步,从那张外务清三版的第一页底下,被逼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