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麻烦了。白天还好,夜间气温能降到零下15度左右。今天的剧情是群戏为主,劳里很快成了马奇家的一员,一起游玩、聊天、表演戏剧。
劳里和家里每个人关系都很好,肖途要做的就是演出那种融入感,幸福感。
他是「末路狂花」马奇太太的儿子,是梅格的弟弟,是贝丝和艾米的哥哥。他和乔更是无话不谈,他的嘴角总挂著笑,连眼睛里都像盛著小星星,亮闪闪的。
肖途的演技大爆发,所有人都感觉不像演的,他非常享受这种生活。他的笑容和眼神很清澈,是少年人乐在其中。
四姐妹也喜欢和劳里一起玩,拍戏时只要表现出真实的情绪就很完美。
肖途隐约成为了电影的核心,他的戏份都拍的特别顺畅,演员都超水平发挥。
尤其克尔斯滕-邓斯特,她太兴奋了。看了电影的人,一定会觉得艾米从小就喜欢劳里。
这就是选对角色的好处,事半功倍。
趁著肖途的状态好,第二天导演决定拍电影的一场重头戏。
自从梅格出嫁之后,劳里意识到他们都长大了,他可以向乔告白了。
电影里乔为了母亲去战场照顾受伤的父亲凑路费,卖掉了自己的长头发。
这一行为体现了乔的牺牲精神与对家庭的责任感,也象征她对传统女性美的背离。长发在当时被视为女性最重要的外在特征之一,而乔选择舍弃它来支持家人。
后来乔又留起了长发,劳里是向长头发的乔表白,所以这场戏得提前拍。
剧组不可能按剧情的顺序拍摄,薇诺娜后期剪短头发再拍短发的剧情,省时省力。
剧组选了一个浪漫的环境,在公园小树林拍摄告白戏,只要注意别拍到现代设施就行。导演吉莉安先拍了两人见面后同框的情节,亲近的聊天。
拍完后,吉莉安感觉他们的形象太完美了。
两人无论颜值还是身高差,看起来都是一对壁人啊。
吉莉安看他俩表演,认为有一点违和。他俩最大的问题不是演技,而是太像情侣了。如果他们不在一起,简直没天理,观众八成无法理解。
乔居然拒绝了这样的男人,而且未来并没有后悔过。她那段不是爱情只有亲情的解释太勉强了,显得有点蠢。
她嫁给劳里不会争吵,照样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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